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要求,切实加强我省教育督导工作,现组织开展教育督导专项课题申报工作,详细内容请见附件。
本次申报选题,可结合“教育督导专项课题指南”(详见附件)进行,也可结合本地及个人研究实际确立选题进行申报。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凡有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。
申报立项课题的预期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、系列论文或著作。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,需完成3万字以上研究报告;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的,需在省级公开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系列论文;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的,需省级以上公开出版。发表的论文、著作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。以系列论文或著作为最终成果形式的,预期研究成果中均需有结题研究报告。
材料报送要求:
1.报送纸质材料
(1)《申报书》(1式3份),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、A4 纸双面打印,不装订(装入档案袋,档案袋用铅笔标清课题负责人姓名。
注意事项:
《申报书》封面左上方“申报编号”,课题立项负责人不要填写;
《申报书》中第二页“申请者的承诺”,需课题负责人手写签名;
《申报书》中的“计划完成时间”指取得最终研究成果的时限,一般为每年的10月中旬(如2020年10月15日), 此次课题研究时限为1—3年;
《申报书》中“一、数据表”中“工作单位”请填写到负责人所在单位的二级单位,如:“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监控处”或“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铁道机车学院”;主要参加者必须是真正参加课题实质性研究的人员,不包括课题负责人及其他服务人员。
2.报送电子版材料
(1)《申报书》(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,《申报书》电子版以“吉铁院-课题负责人姓名-申报书”为文件名);
(2)“汇总登记表”只交电子版(《汇总登记表》电子版以“吉铁院-课题负责人姓名-汇总登记表”为文件名)。
请符合要求且有意愿申报的课题负责人于11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科研处,同时将电子版所有材料以“吉铁院-课题负责人姓名-2019教育督导专项”为文件夹名,将压缩文件夹发送至教科研处办公邮箱jtykyc@126.com。
联系人:孟静 联系方式:666996
教科研处
2019年11月1日